区域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21 11:27:39     |      投稿人:

  喀什区域林业和草原局功能装备、内设安排和人员编制规则 喀党办字〔2019〕65号第一条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的《喀什区域安排改革方案》(新党厅字〔2019〕13号)和地委办公室、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喀什区域安排改革方案的施行主张》(喀党办发〔2019〕2号),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区域林业和草原局是行政公署作业部分,为正县级,由区域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和协调。第三条 区域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林业和草原作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计划布置及地委作业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作业的会集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担任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维护修正的监督管理;拟定区域林业和草原展开的战略、规划并安排施行和监督检查;安排而且展开区域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价。(二)安排区域林业和草原生态维护修正及造林美化作业;安排施行林业和草原要点生态维护修正工程,辅导公益林和产品林的培养;辅导、监督全民责任栽树、城乡美化作业;辅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作业;承当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均匀状况随时刻的改变的相关作业。(三)担任区域森林、草原、湿地...[检查更多]

  关于揭露寻求《喀什区域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21-2030)(寻求定见稿)》定见主张采用状况的公示

  开办单位:喀什区域行政公署 主办单位:喀什区域行政公署办公室 承办单位:喀什区域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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