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负责制推行现状、问题及建议

 2025-03-10 05:18:08     |      投稿人: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建筑业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的“三大药方”——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对建筑业影响深远的业务模式转型大幕就此拉开。时间一晃到了2024年,三种模式的境遇天差地别:工程总承包如火如荼全面铺开、全过程工程咨询逐步被市场接受,唯独建筑师负责制存在感略低。那么,为何需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师负责制推行现状如何?存在哪一些问题?该怎么样改进?

  建筑师负责制是重要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我国当前主流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是DBB(设计–招标–施工)模式。这种模式下,我国建筑师服务内容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环节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建筑师是业主的设计委托方,在业主限定条件下以设计规程、规范为基础完成设计工作,设计方仅对图纸质量负责,施工方按图施工。这种分工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予以了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了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固化了行业的碎片化格局。这导致设计方脱离施工现场,对施工工艺不了解,很多图纸可施工性不强;施工方也会利用设计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的弱点,以图纸施工困难为由,要求变更设计;业主方由于缺乏专业相关知识,决策专业支持不够,最后导致“牛鞭效应”,工程效果往往与初衷相去甚远。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是解决行业碎片化的有效手段。其中,工程总承包解决建设过程一体化问题;全过程工程咨询解决业主项目管理专业化问题;建筑师负责制解决设计意图落地问题,以此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建筑师负责制是行业高水平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建筑业经历了20余年的快速地增长,通过广大从业者的不懈努力,赢得了“基建狂魔”的称号。但在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建筑业也出现了种种怪象:企业端千企一面、大而不强;工程端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产业链端各管一摊、互相掣肘,等等。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是行业高水平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手段。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强调建筑师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有利于项目价值的提升和建设生态的改善,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确保设计的完成度,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的设计水平和项目管理能力。

  建筑师负责制是参与国际市场之间的竞争的必由之路。我国建筑业正处于增量向存量时代转变的关键期,市场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国内传统市场基本见顶,参与国际市场之间的竞争成为更多企业开辟第二增长曲线的重要选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我国企业国际化拓展的主要战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虽然经济欠发达,但往往沿用国际标准,建筑师负责制作为国际通用惯例,在发达国家普遍被采用,我国勘察设计企业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就必须掌握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的能力与方法。

  建筑师负责制是勘察设计公司实现自我救赎的必选题。“十三五”以来,在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改革政策推动下,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快速推进。从实施效果来看,由于勘察设计企业体量偏小、资源偏少、对项目现场掌控偏弱的短板较为突出,导致勘察设计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业务转型处于弱势。从发达国家工程建设市场结构来看,工程总承包是主流模式。若以此作为参照,传统勘察设计企业的未来堪忧。一旦施工企业通过并购勘察设计企业或者自建队伍具备了独立的设计能力,他们就可承担施工图设计,也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勘察设计企业要失去多半施工图业务,这在存量时代的市场形势下,无疑是雪上加霜。而建筑师负责制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无疑是给勘察设计公司可以提供了活下去的另一条路径——不跟施工公司竞争工程总承包,而是作为业主咨询方创造更大的业务价值。

  2015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工作要点中首次提出“注册建筑师负责制”,指出要修订《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建筑师的职业范围和服务内容、责任、权利、义务,逐步确立建筑师在建筑工程中的核心地位,发挥建筑师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主导作用。当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上海在自贸区开始试点,就此拉开了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序幕。2018年12月,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试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开展试点工作。同年,福建厦门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并于2019年1月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试行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2018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雄安新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2019年2月,深圳开始试点建筑师负责制,要求各区择优确定不少于2个项目作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2020年6月,北京市成为全国第6个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省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呈现出两大特征。

  一是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24年10月,全国包括北京、上海、海南、西藏自治区、山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安徽、河南、陕西、内蒙古自治区、河北、江苏、重庆、新疆尔自治区在内的15个省市提出了建筑师负责制相关试点工作以及配套政策。同时,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已向市县深化,青岛、广州、深圳、沈阳、合肥、宿州、铜陵、黄山、阜阳、杭州、信阳、九江、西咸新区、科左中旗、咸丰县等市县纷纷出台了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方案或指导意见,试点工作全面开花。

  二是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成效与所在城市设计能力强相关。从出台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政策的15个省市的试点效果来看,经济发达、设计资源较多的浙江、北京、上海出台的政策多、可操作性强。例如,上海2023年8月出台的《上海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指引(试行)》,仅建筑师负责制服务内容就明确了177项,其中,66项为应选项、111项为可选项,为实现菜单式服务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杭州市2022年6月出台《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明确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服务的计价规则以及参考单价,甚至给出了收费测算案例,为明确建筑师负责制收费标准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从2015年上海自贸区试点开始,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9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了建筑师负责制落地的一些问题。

  制度层面不健全。现行建筑业相关法律和法规与建筑师负责制不匹配,无法对建筑师负责制形成有效支撑。例如,各地出台的试点有关政策都出现了允许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免于施工图审图”,但现行法律和法规都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再如,各地试点政策多数将“设备、材料采购决策”作为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内容之一,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测考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均规定“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推进建筑师负责制需要对我国现行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做进一步修订与完善,使之与新模式相匹配。

  权责界面不清晰。建筑师负责制的核心在于赋予建筑师更多的职责与权利,发挥其专业性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作用,但这种权限的扩大,会导致与行政主任部门的传统审批权限出现冲突,权责界面与工作界面划分不清晰。例如,试点政策中出现的“告知承诺制”替代了原由多个行政主任部门负责审批的内容,但在与政府主管部门权责界面划分上还没有具体明确。又如,从发达国家工程建设市场角色分工来看,业主方、咨询方(责任建筑师)、施工方(总包单位)在政府监管下既有协同也有制约,共同对建设成果负责。但根据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确定的“五方责任主体”,虽然试点政策明确了建筑师负责制下责任建筑师的签字“不能免除、转移或减轻施工总承包、分包、监理等所有参建单位应负的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但咨询方与监理方关系、咨询方与其他各方关系尚未达成共识。

  收费标准不明确。虽然各地出台的试点政策明确了建筑师负责制的收费方式包括造价比率法、人工时法两种,并且包括杭州出台的《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在内的各种收费指导意见对收费标准都有界定,但基本还是沿用了原国家计委、原建设部2002年出台的《工程勘测考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版收费标准至今已20多年,该标准对新增项目如设计总包协调、低碳、装配、海绵、BIM等专项尚无收费标准,企业从事相关工作收取不到相应费用,而建筑师负责制又扩大了工作范围,不利于建筑师负责制的推广。

  经验总结不全面。建筑师负责制试点9年来,形成了大量的总结类文章和案例,但大部分经验、案例总结都是咨询方在发声,缺少其他参与方的声音。建筑师负责制下是否更好地保障了工程质量,是不是更好地控制了工程投资,是不是更好地确保了设计的完成度,是不是更好地保障了工程进度,对这些问题,来自业主方、承包商等的声音可能会更有说服力。与此同时,各种试点项目基本是由头部勘察设计企业实施,中小勘察设计公司参与较少。中小勘察设计企业在行业内数量巨大,建筑师负责制试点不应缺少他们的身影。

  组织管理不系统。由于勘察设计企业组织建筑师负责制或者建筑师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数量不足,各单位都是在原有的组织体系中抽调临时团队开展相关咨询工作,建筑师负责制在勘察设计企业内部的责权利界面、管理流程以及利益分配机制还是参照传统的勘察设计业务开展,未能形成与建筑师负责制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体系。与此同时,建筑师负责制固然需要责任建筑师及相关团队的能力和经验,但仅仅依靠个体显然不够,大部分勘察设计企业缺乏系统的知识管理,缺乏数据库和案例库建设,无法为建筑师负责制转型提供基础支撑。

  转型意愿不强烈。传统勘察设计企业的设计人员一直是在DBB模式下开展设计工作,专业划分很细、专业技能固化,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对专业设计人员转型挑战巨大。建筑师负责制既考验设计人员专业相关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又考验设计人员的沟通与协调能力,工作环境也不像之前在办公的地方画图那样舒适,在“羊群效应”推动下,设计人员向建筑师负责制转型的意愿并不强烈。与此同时,在建设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的背景下,设计人员本来压力就大,虽然在试点文件中有免责方面的说明,但再让他扩大责任范围,在主观上还是会有畏难情绪。

  知识能力不匹配。建筑师负责制对设计人员尤其是责任建筑师团队的要求是复合性的,当前勘察设计行业内懂技术、懂管理、懂施工、懂造价的人才普遍缺乏。与此同时,勘察设计行业内建筑师是一个相对特殊的群体,他们兼具技术能力与艺术审美,“臻于至善”是这一群体的标签之一。而在建筑师负责制模式下,既需要责任建筑师从了解规划入手、提出总体要求、协调城市设计、完成建筑规划设计等“阳春白雪”的智力工作,又要求他们深入一线与各种人员打交道,巡视工地,参加工地例会,监督实施工程质量和进度等现场工作,这种转变带来的不适可能是难以克服的障碍。

  针对当前建筑师负责制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五方面着手,促进建筑师负责制加快落地。

  一是扩大试点广度。一方面,增加试点项目数量。当前,各省市推广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偏少,无法支撑勘察设计企业组织持续稳定的建筑师负责制业务,各企业只能按照临时性、阶段性任务要求组织并且开展建筑师负责制项目,没办法形成有效的知识和经验积累;另一方面,提升试点项目等级。当前,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大部分是体量偏小、技术难度不大的项目,缺乏标志性项目,典型性、示范性不足,需要坚定信心,选择在体量大、示范性高的项目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更有助于建筑师负责制的落地。

  二是加快顶层设计。建筑师负责制(包括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层面遇到的问题已经很明确,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修订完善,尽快出台收费标准,为建筑师负责制的推广扫清法律和法规和制度层面的障碍。

  三是扩大宣传力度。目前,受宏观环境影响,勘察设计行业形势并不乐观,一些企业面临着生存危机,勘察设计行业从业者最为关心的还是市场的复苏、合同的增加和回款的到位等。勘察设计业务的市场经营固然需要突破,但是勘察设计企业也需要意识到我们正处于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变革的大潮之中,一体化、集成化服务是政策的要求更是市场的要求,勘察设计企业向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新业务模式转型是大势所趋,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传递危机意识,转变员工观念,为业务模式转型夯实思想基础。

  四是加强人才教育培训。建筑师负责制下,责任建筑师团队是项目总体协调和总设计师的角色,这对建筑师的能力有一定的要求更高。这要求建筑师具备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全方位思维,成为专业性复合型人才;既要有专业方面技术能力,也要有成本管理概念;既要有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更要具备服务精神和责任心。现有的高校建筑专业课程设置中,需要增设项目管理、建造评估以及施工专业课程,培养建筑师的全过程负责能力。勘察设计企业也需要完善建筑师培养办法,增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践,完善相关激励约束机制,适应新的要求建立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体系。

  五是夯实管理基础。勘察设计企业要重视支撑建筑师负责制等新业务模式的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基于WBS和OBS为核心的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体系建设,重视提升成本管理与进度控制能力。放低姿态,向施工公司学习项目现场管理经验,提升设计的可施工性。开展内部定额库、数据库、案例库建设,加强知识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技术提升设计工作效率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效率。

  2022年12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扩大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将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范围扩大到交通、园林绿化、水利等领域,这对勘察设计企业是个利好。勘察设计企业要创新理念、模式、制度和人才,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建筑师负责制,实现业务模式转型,推动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本文作者胡建系科思顿企业咨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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